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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江门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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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

广东江门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知

江高新财会〔2014〕16号

各街道办事处,区直各单位:

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第73号令)、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》(粤财会〔2013〕50号)和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粤财会〔2013〕51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(以下简称换证)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换证对象

持有我区核发或调入我区的有效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(以下简称持证人员)。

二、换证时间

现行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最迟必须在2019年7月1日前更换新版证书。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,6年内有效。请换证人员自行安排好时间,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期间,暂停换证工作,详情请关注江门会计信息网(http://www.jmkj.gov.cn)公告。

为了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,我区换发证时间安排如下:

序号原证发证日期换发时间
12002年12月31日及以前发证2014年6月—2015年6月
22003年1月1日—2013年6月30日发证2015年7月—2016年12月
32013年7月1日及以后发证2017年1月—2019年6月

三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效期

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,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,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,到我局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换证手续。

四、换证流程

1、换证前,持证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(http://210.76.65.189:8080/gdkjcms/查阅,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,在“查询服务-从业诚信档案查询”中查询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,凡在换证前有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,必须补齐后方可办理换证。

2、换证时,持证人员登录平台,先在“从业办理-从业资格信息采集”,填写申请表并自行打印《广东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》1份(上传相片必须为彩色标准证件照);然后在“从业办理——遗失补办”申请页面【遗失原因】选择【旧证换新证】或【证书到期】,并自行打印《定期换证登记表》1份。

五、换证所需材料

1、《广东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》1份;

2、《定期换证登记表》1份;

3、持证人员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(如无工作单位的,不需提供);

4、身份证复印件;

5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、复印件;

6、持证人员的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、学历或学位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、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,以及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》第十九条第(五)项(接受继续教育情况)和第(六)项(受到表彰奖励情况)内容发生变化的,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、新版证书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,不收取任何换证费用。

2、个人委托他人代办换证手续的,除需携带相关换证资料外,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或毁损按规定补办的,不作换证处理。

4、换证地点:江门市富民路9号,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二楼大堂侧会计服务大厅;咨询电话:0750-3831093;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8:30时——11:45时,下午2:30时-17:30时(节假日除外)。

5、持证人员如参加我局2014年8月在外海、礼乐街道办事处举办的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的,可在当地财政所报名参加培训时一并提交换证所需的材料,也可自行前来江海区财政局办理。

高新区财政局 江海区财政局
2014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