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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英语怎么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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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,国家的统治工具。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律英语的学习方法,供大家参阅!

法律英语怎么学

  法律英语的学习方法:浅说法律英语词汇学习入门

千里之行始于足下。从词汇开始,我们逐步完成法律英语的入门。词汇对法律人的重要性怎么说都不为过。这里旨在对一些入门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讨论,请拿板砖的朋友手下留情。

一、不要被网上的传言吓到,静心,立志,善待自己。

随便搜搜关于法律英语学习的文章,内容几乎千篇一律:总是以法律英语词汇的特点为主,讲法律英语词汇有多难多难,比如法律英语的起源有多复杂,什么凯尔特人,盎格鲁人,朱特人啊,然后又是洋洋洒洒一堆堆的论述,什么法律专业术语,同词不同意,拉丁语,法语词汇等等,最后说些模棱两可的话草草结尾。这种文章我不太喜欢,它只说明了法律英语为什么难,却没有给出可操作的合理化建议。看完只能让人感到灰心丧气,尤其对初学者,基本没用。

难和易自古就是个相对的概念,试问什么不难?——其实就是人的一种感觉,你不懂时就觉得难,懂了就觉得不难。这个东西根本不必放在心上!静下心来,静下心来你就会感到头脑清醒。然后立志,这个“立志”不是说“我要把法律英语学得如何如牛”那种大话,而是根据自身的英语和法律基础,做一个大致的规划,比如分为:入门——扩充——运用3个阶段。循序渐进的进行学习,学习中肯定会遇到困难,有时会很泄气,这时只要望望远处理想的灯塔,我们就会“周身上下顿时觉得轻松了些许,脚下的步子也不再那么沉重。”真的,在入门阶段,我们更多的是要奖励自己,比如啃完一本法律英语书,我们奖励自己点什么,然后通过了TOLES或ILEC考试,再奖励自己点什么,比如平时心仪许久,却舍不

得买的好东西。我们都是趋利避害的,这是天经地义,无可厚非的。不要总跟自己过不去,社会已经给了我们太多的压力。我们这么上进,打着灯笼都难找,干嘛不对自己好些?

二|、战略上藐视敌人,战术上重视敌人

法律英语词汇难在哪?——在入门阶段,主要2处:“生词多义”和“熟词生义”;至于网上所谓的“法律英语专有词汇”和拉丁语,古英语,只要是词义明确特定的,就只是记忆的问题。而且出现在法律英语中的这3种词汇范围基本固定,在其他地方很少见。入门阶段,需要掌握的数量有限,所以基本不是问题。至于拉丁语的发音和缩写问题,现在的在线词典基本都能解决,所以略去不说。

“生词多义”:顾名思义,就是看到一个法律英语生词,去查词典,结果一下出来8、9种意思,懵了!比如issue

“熟词生义”:这个经常见,就是熟悉的词汇其法律含义与普通含义天壤之别。比如construction平常指建筑物/业,法律英语中指解释

这两类词,是法律英语词汇烦人,或者说最有意思的地方。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学的话,经常是查了好几圈字典,根据上下文研究半天,也不知道该选哪个意思。怎么办?第一,找人请教,这是最有效的办法。第二,排除法,将句子抄下来,写上最可能的几个意思,以待日后确定。你放心,你以后肯定还能再见到的,然后看的多了,突然有一天,你就醍醐灌顶了,不但全明白了,而且决不会忘。所以说要有耐心。

为了让这个“突然有一天”尽早到来,你要完成一项循环工作,就是“看教材-----做词汇练习”;入门阶段,要看教材,不能看经典。因为教材讲得基础,讲的细。且常用的法律词汇经常出现,有利记忆。做词汇练习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效地解决“生词多义”和“熟词生义”的问题,有时你查半天词典,不如做几道词汇练习题。因为词汇练习很有针对性,它出题的地方,恰恰是你不明白的地方。所以,精读教材学习大部分词汇,然后通过做专项的词汇练习巩固所学,解决疑问。如此反复循环,会进步神速的。

三、如何利用好手里的词汇练习

这里提醒大家,入门阶段,一定要准备个词汇笔记本,纸版的还是word的随便,然后准备2本法律英语词典。一本英英牛津,一本英汉元照。

①按部门法划分词汇的词汇书

我见到的国内出的法律词汇书都是按字母顺序排得,这是大错特错,法律英语词汇学习书不是字典!按字母排序,编书的是省力了,可读者就像在背诵小词典,那样背一个个前后没有联系的词汇,非常枯燥,记忆效果极差!国内的书多是裱糊之作,用心者太少!如果把词汇按部门法进行区分,比如宪法类,合同类,侵权类、诉讼类等等,部门法内再按使用频率或重要程度编排,配以精当的解释和练习。这样才好。这里一定要对剑桥的那本法律英语词汇书提出表扬。

②在部分法范围内按词群记忆(待详述

③选择感兴趣的部分先学(待详述

④整段时间学习,星散时间复习

学什么?——注意:搭配重于汉意!

我们以前的英语学习方法使多数人养成一个习惯,阅读英文时,遇到不懂得词,下意识地去想汉语意思,而不是去查英英解释。注意词汇前后搭配的人更是寥寥。但这里我想提下两个问题。

1、入门阶段,能看懂英英解释,最好看英英解释,不要在词语的“英汉”翻译上较真。-----why?

因为不具备较真的条件。首先是法律英语词汇汉译的标准就不统一:一个词在不同的词典里翻译成不同的名称,很多都有合理的成分。但总有„管中窥豹”的感觉。有些越是简单的词反而越复杂。比如在看TOLES课本《thelawyersenglishlanguagecoursebook》第一页。就出现了“barrister”和“solicitor”。这两种律师是英国的,美国的律师没有这种区分。看课本你就能明白他们的基本英语意思。但如果想准确的把他们翻译成汉语,就难了。字典上的翻译:“出庭律师”和“事务律师”;“大律师”和“小律师”;“讼师”和“状事”“巴律师”和“沙律师”等等。译成哪个?------以上的翻译都有合理成分,但好像又都有不足,怎么办?--------别管它!书上写多少就记多少,明白他们的意思就行了,就把它们代号成B类律师和S类律师,知道他们存在英国,solicitor在一定情况下也能出庭就够了。因为现在是初学阶段,知识的掌握要循序渐进。再比如“associate”,翻译成“律师"或“助理律师”。--疑问就来了,和别的译成律师的词有什么区别?-----别管它。书上讲多少就记多少,知道他们不是助理,和律所的关系就是雇佣关系,而不是

合伙人(虽然将来有可能成为partners)就够了。把它翻译成“受薪律师”或“雇员律师”无所谓,即便私下里称为“苦B律师”又怎样?关键你明白了这个词的英英解释。而TOLES和ILEC是不考英汉翻译的。

2一定注意词汇的搭配(包括动词+名词搭配。动词+介词等等)

明白法律英语词汇的英语原意是基础。熟练掌握搭配是精华。

很多词汇意义的差别就在搭配的不同

  法律英语的学习方法:法律英语学习经验

1、法律专业且英语较好,或英语专业,掌握一定法律知识。个人觉得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学好法律英语。本人属于前者。

2、学习外语最重要的是工具书,学习法律英语也不例外,拥有一本好的工具书是非常重要的。下面推荐几本很不错的工具书。

(1) Black’s Law Dictionary (7th版)

布莱克法律辞典(第七版),1999年出版,共1738页,英文原版,价格697元,网络上有卖的。大些的法律书店也有卖的。

(2) 牛津现代法律用语辞典

法律出版社引进的英文原版,共953页,价格170元。该书主要是对一些法律词语进行了语法、语义上的分析,比如同义词、近义词比较,一些词语的拼写不同等。

(3) 元照英美法词典

价格是380元,质量在国内同类工具书中算是最好的,但也存在一些错误和不足。详见本论坛帖子《元照英美法词典》求疵。 以上三本工具书是我用过的,都很不错。下面是我没用过的,但其他专家推荐的:

(4) Oxford Law Dictionary 牛津法律词典

(5) Merriam-Webster’s Law Dictionary

1996年版,16美元。

此外陈忠诚所著《英汉汉英法律用语辩证词典》也不错,有真材实料。至于其他的英汉、汉英法律辞典,最好别买,大概都是剪刀加浆糊的产物;人云亦云,有很多错误的,误人子弟。

宋雷也主编过一大部头的、与元照同样规模的法律英语词典,其内容还未仔细研读,在此不作评论。

如果大家没钱,可以用网上词典,在此推荐,很不错的词典搜索引擎。

3、 多读英文原版教材和文章,理解词的具体运用和英美法律制度,扩大词汇量。

4、 多看他人有关文章、著作及有关法律的正式英文译本,去伪存真。前提是你的知识量足够大,能一眼看出其真伪对错。《中国翻译》、《上海翻译》、《中国科技翻译》经常刊载法律翻译方面的文章,可惜多为泛泛之作,少见精品。

关于如何学好法律英语,我的经验大体就这些。但如果要作一个好的法律翻译,这些显然是不够的,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。

关于如何学好法律英语,每个人的基础不一样,学习的习惯也不一样,所以很难有一个"万精油"的方法。

这里仅有几点个人经验,供参考:

1.坚持看原版的法律新闻,最好的地方如下:

,如果上网方便,最好每天去一次,哪怕是时间只够把新闻标题看完……

2.坚持用原版的法律词典,最好的当然是black’s law

dictionary,不过,这两个地方的法律词典也不

错: , .当然,刚开始用原版的法律词典可能有些不习惯,从长远来看,这是非常有好处的。

3.坚持读原版的法律书籍,

4.坚持听原版的法律节目,cnn和abc及bbc每周都有与法律有关的节目,这些节目网上也可以收听,只不过要通过代理服务器,还好,这个网站可以访问: , 只是这里的节目没有原文对照,听起来有些难。 还有一些:坚持分析原版的案件,坚持用英语写读书笔记和日记,坚持用英语思考,用英语和朋友,和

自己对话.....

所有的这些,不如总结成一句话:营造环境,培养兴趣。

法律英语学习经验之三

一、我反对为英语而英语的“纯英语”主义。

人生苦短,而学海无涯。中、小学教育,偏重于基础,升入大学,便有了专业定向;工作之后,分工更细、定向更明确。学英语也是一样,要有明确的专业定向。同学们都希望法律英语的学习更有效率,也就是说在相对短的时间里,进步更快、成果更大。须专一精进,心无旁骛,放可中此鹄的。

国内关于英语的学习资料,主要有三大类:一是所谓“应试英语”,四六级、托福、雅斯等,这些东西,都是敲门砖,不是真知识。如果没有特殊需要(如出国或参加考试),不可以此学英语。另一类,可以称为“文化英语”,诸如名人演说、世界名著、英文电影、歌曲等,用来做个辅助和消遣可以,万万不能因此荒废专业;还有,就是“教科书英语”,从入门到精通、英语背诵文选、高级英文等等不一而足,同学们应该将之视为基本教材,学一套足以。一本一本地看下去,便是浪费时日了。凡此种种,都是“为英语而英语”的纯英语读物。 “纯英语”主义,说到底,是一种应试教育与出版社商业利益联姻的产物。学校、考试机构和出版商利用大众希望学好英语的心态,一方轻佻地许诺“精通”、“高级”“无敌”“高效(三十天就能流利对话?)”,另一方不断推出各类考试,颁发各种证书,证明考生的英语水平。不断地有四级、六级、托福满分的神话传出,鼓动学子浮躁的心。 我在大学就过了六级,但初次与老外谈判,却如聋如哑,如白痴一般。来澳洲后,曾经在中餐馆打工,认识一些厨师、老板,完全不懂英文,或者只能说几句蹩脚的唐人街英文,生活也没有什么不方便,收入也比多数澳洲本地人要高得多。澳洲法学院的一个小师弟,12岁随父母移民来澳洲,英文几乎成为母语,中文只听说,不能读写,他很羡

慕我的双语优势,我说:“但是你的英文很好啊!”他回答:“英文好有什么用,谁都会讲英语!”。我的英文不是很好,进饭馆不会点菜、别人将笑话听不大懂,看电视、听广播,最多懂80%,但有几次作业(这里称“assignment”)在全班80几个学生中,却得了最高分。 我的意思是:(1)英语水平的高低,不能通过考试来评价(试问:通过专业八级的中国学生的英语水平与美国街头辍学少年相比,孰高孰低?);(2)学习英语的重要性不是绝对的,做外贸的当然要学英语,可是,如果北京的哥不会说“hello”,难道老外就不来看奥运了吗?

(3)学英语没有专业定向,实用价值不大。有些人甚至建议,一字一句的听写VOA。即使VOA 100%听懂,也就是美国的中小学生的听力水平。对于一个中国人,花上千个小时,100%听懂VOA或能流利背诵林肯讲演,又有什么实用价值呢?

想想我们中国孩子从小学起就学英语,学到大学甚至博士毕业,至少也有10年。多少时间、精力用在上面。到头来,一入WTO,还是缺少英语人才。说明什么?方向错了!在大学就应该放弃大众英语教材,学习相关的专业英语。

纯英语主义,是一层窗户纸,大家谁都不想捅破!政府为了与世界接轨,需要英语人才,可对人才的评定,也只能通过考试;学校有教学计划,招生名额,考试通过率的要求,自然强调考试的重要;出版商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,当然喜欢出版大众读物(专业英语书籍有几个人买?);海归派回国后,为了混饭吃或者炫耀,时不时蹦哒出几个单词,有意无意之间,也跟强调大众英语的重要性。谁都不捅破的结果,就是误人子弟,象困在地牢里的令狐冲,炼吸星****,结果炼倒了。

纯英语主义,是将手段视为目的。语言是文化的载体,学好英语的目的,对于中国人,是更好的交流、借鉴、吸收和评价。而现代社会又以分工细密、专业化为其特征。所以,在国内学英语没有专业定

向,就是浪费时间。一句话,英语是钥匙。如果你天天为钥匙打光上腊,装金贴银,却始终不知道开哪扇门,你就是“纯英语主义者”,基本上是傻瓜的代名词。

二、我反对好高骛远的“名著主义”

学习法律英文,一定要脚踏实地,从基础学起。基础就是教科书。教科书有两特点:(1)介绍基本的专业词汇、逻辑分类和推理过程;(2)使读者对一门学问有一个整体的把握。

名著和经典往往是对以往学问的总结、批判,进而提出新理论、新观点。因此,这些书不适合初学者作为入门教材来阅读。因为,没有这些基础知识、背景资料作为铺垫,费了半天劲,也是一头雾水。 比如,中国法律界一时对公平和效率的问题,探讨颇多,基本问题:“是先把蛋糕做大(efficiency)还是先把蛋糕分均(equity)”。围绕着这一问题,各种法学和经济学的经典、名著满天飞。如果要研究这个问题,其实应该首先读一本法理学教科书,了解“公平”的定义;再读一本经济学教科书,了解“效率”是什么。然后在看看这一争论的始作俑者,美国的“经济分析法学派”提出这一理论的历史背景是什么。然后才能真正明白“what are they talking about?”。这样,你会发现,其关键问题,在于“交易成本(transaction cost)”理论的提出。然后,我们反问:中国法律的交易成本有多高,是否高到影响效率了?

因此,建议同学,在读所谓经典、权威、名著之前,安静下来,读几本教科书,把基本理论、概念搞清楚。在这点上,用中文学法律和用英文学,没有任何区别。

三、我反对不求甚解的“范本主义”

借助英汉词典翻译法律文书,通过“外贸书信选”或“涉外合同范本”学习法律英语,可以“速成”,不能通达。另外,“范本”并不规范,错译、曲解、牵强附会的地方很多。

我在国内做律师的时候,见到过很多“翻译公司”翻译的合同文本,其错讹之多,令人惊讶。原因很简单,字词只有在特定语境中,才有意义。法律英语学习者遇到的尴尬局面是,多数中英文的法律词汇,都不能准确互译。比如我在论坛中曾经解释过的“法人”一词,不能译为“legal person”,因为“legal person”在普通法中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法律后果的人,既包括自然人,也包括法人。所以,法人应该译为“body corporate”。

所以,范本用以用来应急或者做个参考,但不能作为学习资料使用。最好的教材还是教科书(Textbook)。

另外,最好手头有一本英文法律词典,含有对法律名词的英文解释,尽量不用或少用英汉法律词典。我曾经用过三本英汉法律词典,都是强译,没有对相关词条的解释。比如:“tribunal”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《英汉法律词典》中,被定义为 (1) 法庭、裁判所;(2)法官席、审判员席;(3)裁判、批判。如果在法律文书中出现“proceedings in court of law or tribunal”,该如何翻译能?如果按该字典的解释,将这句话翻译为“在法院或裁判所进行的程序”,这到底是什么意思?什么是“裁判所”?其实,tribunal 一词与法院相对,指行政裁量机关,也就是独立于法院之外的,对行政行为有权做实质性审查(merits review)的机关。(注:中国没有类似机关,因此不能直译)

四、我反对“多多益善”主义

英语国家的法律,都继承英国普通法传统,既包括成文法(statute)也包括判例法(case law)。如新西兰这样的小国的“法律”,印出来,也比四库全书多,而且还在不断地增加。不要说美国、加拿大、澳洲还有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之分!

因此,即使是澳洲最高院****官,也不敢说他精通“法律”(除非喝多了)。我们这些中国学习者,更不能奢望太多。所以,即使是法律书籍,也要有选择,不能看得太杂。如果对合同法感兴趣,建议先攻

合同法总论。通了之后,再读合同法分论(如货物购销合同、技术转让许可合同等等)

前面说的专业定向,也包括在法律内的专业选择。以一两个法律部类为主,其他相关部类为辅,这才是一个聪明而有效的学习法。忽而宪法、忽而刑法、忽而国际法,看似花哨,也只是花拳绣腿而已。 另外,国内还有一些所谓法律英语教材,东拼西凑了一些文章,加上注释和译文,既无体系,又无侧重。这类读物,只能算作英文教材,不能当法律书学习。我们既然不能靠读法律文摘学中文法律,同样不能这样学英文法律。

总结:

1.学习法律英语,是用英文学习法律,不是通过阅读法律资料学习英文。所以,要用法律的方法学习;不能用语言的方法学习。因此,我反对“纯英文”主义;

2.法律的方法,就是从基础学起,找到法律发展的逻辑起点,了解名词术语的特定含义,把握法律单元的整体构架。唯一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就是教科书。因此,我反对“名著”主义。

3.知其然,不知其所以然,是“记问之学”,古人说,“记问之学,不足以为人师”,因为背来背去,都是别人的东西,没有自己的心得,不是真实的学问。学习法律英语也是一样。因此,我反对“范本”主义。

4.最后,法律涉及面太广,因此,必须有专业定向,有选择,有取舍,有主次,有先后。把有限的时间安排好。否则,枉费心血,一事无成。因此,我反对“多多益善”主义。

简而言之,怎么学中国法律,就怎么学法律英语,就是宏观学习法的大总持法门。